由于海洋核动力平台是船舶与反应堆的结合,与陆上核电站相比,海上核电站没有厂外电源,设备布置空间也相对较小;与民用船舶相比,海
上核电站多了一套(或多套)核反应堆发电装置,因此对
柴油发电机的配置和使用工况与陆上核电及民用船舶均有较大区别。
核安全导则要求,多堆核电厂的每一座反应堆应有隔离和独立的应急动力系统。因此海洋核动力平台应考虑为每一座反应堆至少配置两台
核应急柴油发电机,作为两个应急动力系统的电源设备。两台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在相互分隔的厂房里,保证发生单一系统或部件不能执行其预
定功能的故障不会导致两台柴油发电机同时无法工作,单台柴油发电机的输出功率至少应能满足以下两种工况下较大需求功率的 110%:
1)在失去汽轮发电机电源的情况,即正常停堆时,向应急设备供电,使机组安全停运而不损坏设备。
2)在失去汽轮发电机电源的同时发生反应堆冷却剂事故(例如失去反应堆冷却剂)的情况,即事故停堆时,向保障堆芯应急冷却及尽量减少
放射性对环境的释放所必需的安全级设备供电。